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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指导】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占比多少才合适呢?要
作者:管理员    发布于:2022-05-31 16:17:03    文字:【】【】【】浏览 (246)
一、会计处理事实上,会计处理基本原则就是据实。对于一个公司、企业来讲,实际上发生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且按照公司制度允许报销,那就不应当考虑比例了。注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 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通常情况下,提及三项期间费用比例,主要还是从税法角度考虑。二、土地增值税方面这又要分两种情况。(一)利息支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1、利息部分按照“实际发生”与“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孰低原则扣除。2、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即: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二)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合计按照“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三、企业所得税方面三项期间费用主要采取据实原则;同时对于某些特殊费用,进行比例限制。比如:(一)业务招待费(一般列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按照“发生额的60%”与“销售(营业)收入的5‰”孰低原则扣除。(二)广告宣传费(一般列入销售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与“销售(营业)收入的15%”孰低原则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注:特殊情形另有规定,详见“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三)佣金、手续费(一般列入销售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与“销售(营业)收入的10%(保险企业)或者5%(其他企业)”孰低原则扣除。(四)利息(一般列入财务费用)1、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据实扣除。2、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孰低原则扣除。四、企业管理范畴从这个范畴上讲,企业自然可以基于内部管理、费用控制原则,设置费用比例,并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但这与会计核算、税务处理并不矛盾。(一)会计核算乃是基于公司内部制度之执行,比如业务员花了10000元,如果全部报销,这是“据实”;如果公司实际只给报销8000元,这也是“据实”。(二)无论公司制度还是会计核算,若与税法规定不一致,则应依照税法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并进行相应差异调整。


(来源:草木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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